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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兑 奖
第十六条 使用本电话投注的各种玩法低奖等的奖金自动返还到投注者用于购彩的相关帐户中。(各种彩票的低奖等奖金的划分,暂按现有各种彩票玩法规定执行)。
(一)使用移动电话话费扣缴方式购买彩票的投注者如需要办理兑奖转帐手续或提取现金的,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登记投注的手机芯(SIM)卡、话费缴交证明及中奖通知短信,到广州市广州大道南368号智益公司办理。
(二)使用银行帐户购买彩票的投注者,奖金在开奖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自动返回到其银行帐户中。
第十七条 使用本电话投注各种玩法高奖等的中奖者须按以下要求到地级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办理登记和兑奖手续(“36选7”一等奖和“双色球”一等奖必须经省福彩中心确认):
(一)使用移动电话话费扣缴方式购买彩票的投注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登记投注的手机芯(SIM)卡、中奖通知短信到手机号码所属地级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兑奖。
(二)使用银行帐户购买彩票的投注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绑定的银行存折、以及中奖通知信息到银行帐户的开户行所属地级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兑奖。
第十八条 兑奖期限为30天,自当期开奖次日起开始兑奖,如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具体兑奖有效期限以省福彩中心公布为准。各种玩法高奖等的中奖者在30天内到地级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办理兑奖登记手续,如未按期限内办理兑奖手续者,视为弃奖,弃奖奖金转入省福彩中心调节资金;中奖金额50万元以上的(含50万元),奖金于当期开奖次日起40天内予于兑付。
第十九条 为确保兑奖工作安全性与准确性,与本电话投注业务有关的电信运营商、移动运营商、银行以及智益公司需配合省福彩中心,提供中奖者有关资料;如无法将奖金支付给中奖者,与本电话投注业务相关的单位不得冒名占有奖金,必须将中奖奖金作为弃奖返回省福彩中心。
第二十条 每期对外公布的各奖等奖金额以省福彩中心提供的数据为准。
第二十一条 按税法有关规定,单注中奖金额一万元以上(含一万元)中奖者须依法全额缴纳20%个人偶然所得税,由各地级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代扣代缴。
第二十二条 中奖者如在兑奖有效期内死亡,奖金由其法定继承人兑取。
第六章 资金结算
第二十三条 电话投注有关的银行对使用银行帐户购买彩票的投注者的销售款进行实时划扣,并按日汇总于第二个工作日内将彩票销售款归集至省福彩中心结算帐户。
第二十四条 智益公司须在每周一将上一周移动电话投注销售应交款,以转帐方式划至省福彩中心指定的银行帐户。
智益公司电话购彩系统中,使用移动电话话费扣缴方式销售彩票的销售款按以下方式缴交。兑奖奖金可以从当期(周)销售款中扣除,当兑付奖金超过应交款时,可从下期销售款中扣除超过部分。
每周彩票应交的销售款计算公式为:话费扣缴方式本周应交销售款= 话费扣缴方式本周销售总额—话费扣缴方式本周兑奖奖金
第二十五条 智益公司如未按省福彩中心规定的时间,将上周的彩票应交款划入省福彩中心指定的帐户,省福彩中心则每日按欠款额的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并有权停止其销售彩票资格。
第二十六条 智益公司电话购彩系统销售彩票的手续费,由省中心在每月15前划付给智益公司。
第七章 数据和对帐
第二十七条 智益公司须与省福彩中心进行电话投注的销售对帐工作。
第二十八条 电话投注为无纸化投注,投注者的选择号码及相关数据以省福彩中心数据库记录为准。
第二十九条 省福彩中心有权查询电信运营商、移动运营商、银行所有与本电话投注有关的数据及相关资料。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广东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施行。
广东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二○○五年六月十三日 |